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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6 12:05:00 ]
 

武陵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及管理

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武陵教育强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的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队伍,更好地为武陵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职一线教师,符合区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评选,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需参加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全区评选中小学区级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所学校每个学科可推荐一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宁缺勿滥。

2、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为人师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严于律已;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有较强的开拓进取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识水平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及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务,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且任职在3年以上。

3)、业务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现代信息技术技能,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曾多次上过区级以上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好评或获奖;具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参加市区两级以上教学比武,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成果条件:近五年来,有3篇以上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近五年来主编、参编1本以上专著或教辅等读物公开出版或参与1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获市级以上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大赛等)成绩突出,多次获奖或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凡符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条件的对象,由本人申报,填写《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审批表》。

2)、学校推荐。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属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审查资格,并组织相应学科教学比武课,对符合条件者,经民主测评后,集体研究,上报区教育局。

3)、考核审查。区教育局根据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对学校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参加现场教学比武,并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

4)、审批呈报。区教育局党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研究审批,经审批合格后认定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其中特别优秀的将作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呈报对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5)、公示。审批合格对象在区教育局网站和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6)、认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区教育局认定发文、颁发学科带头人聘书。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考核与管理

1、考核要求

1)、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每年上区级以上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2节以上;

3)、每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被指导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应有较显著的提高;

4)、每年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在本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管理办法

1)、中小学区级学科带头人实行任期聘任制,由区教育局聘任,每届聘期三年。

2)、区级学科带头人由区、校两级共同管理,以区级管理为主。

3)、建立跟踪考核台帐。教育局和学校每年度进行一次学科带头人岗位履责情况考察,并建立考核台帐,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学科带头人聘任资格。

3、岗位待遇

建立区级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制度,经评选认定的中小学区级学科带头人,由区教育局给予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并在教研教改、课题安排、外出学习考察以及其他方面予以倾斜。

四、    评选机构与工作要求

1、评选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教育局成立“武陵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现场教学比武的评审工作。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按标准审核评选资格及考察综合和推荐上报工作。

2、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评选中小学区级学科带头人是落实“教育强区”战略的有力举措,对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大意义。区属各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机构,认真做好区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和评选推荐工作。

2)、加强宣传。全区各学校要通过召开校务会,考评领导小组会,教师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上级评选推荐学科带头人的有关精神,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要公示公开,以此加强教师参与和群众监督机制,正确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建功立业。

3)、坚持标准。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把好推荐评审关,确保评选质量,把真正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评选出来。

4)、材料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要准确、真实、可靠,不准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通报批评。

 

附:武陵区区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审批表

 

 

00八年四月
 

区级带头人推荐评选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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