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武教发[2008]29号
关于印发《2008年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办法》的
通 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武陵区现有中小学毕业生和学龄前人数及往年招生情况,《2008年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校严格遵照执行。
附:2008年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办法
2008年8月20日
主题词:学校 招生 通知
武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0日印
(共印50份)
2008年武陵区中小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居住在武陵区属于江北城区户口及乡镇户口的中小学适龄儿童。
2、随进城务工父母居住在武陵区的中小学适龄儿童。
3、鸿升实验学校、三闾实验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自主招收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2、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招生范围,学校根据学生居住地址招收区域内学生。公办初中按生源分布所在乡(镇)隶属招生,跨乡(镇)招生必须经过属地中学及基教股审核批准方能入校就读。各中小学禁止招收非武陵区住地范围内的学生。
3、民办学校双向选择的原则。小学、初中由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到学校报名,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三、招生办法
1、招生要求
初中:乡镇中学主要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华南实验中学、鸿升实验学校 及三闾实验学校自主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
小学:严格按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法定年龄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不经教育局批准跨区域、降年龄招生,班额不得超过45人。
2、城区小学生源范围认定
以学生居住地址为依据:①凭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②如学生父母在外务工而学生随祖(外祖)父(母)生活需就近入学者,须凭学生父母在外务工的务工证件、暂住证及足以证明学生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③若学生及父母与祖(外祖)父(母)三代同堂的,则可凭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以及足以说明学生与父母或与祖(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就近入学。挂靠户口信息更改时间必须达1年以上。
3、年龄认定
2008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2002年月8日31前出生),凭出生证或户口本认定。
4、所带证件
武陵区城区: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交学校待查)、务工证件与暂住证(指城区学生父母在外务工者)、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不含郊区户口及柳叶湖开发区、武陵镇、德山开发区户口):户口本、监护人在常德的暂住证、有效就业证明(如工作证、经营许可证等)、预防接种证。
郊区:户口本、预防接种证(进城就读还需带城区房产证或父母亲在城区的经营许可证)。招生报名时,城区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需带齐相关证件到所属学校报名。
柳叶湖开发区、武陵镇、德山开发区要求进武陵区就读:户口本、预防接种证、父母亲在武陵区范围的房产证或经营许可证。
6、中小学新生基本信息按学籍管理要求在报名时直接入微机。
四、时间安排
1、中小学校招生报名时间:8月26日至27日。
2、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8月中旬。
3、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公布时间:8月30日。
4、9月10日前,各中小学新生招生基本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五、招生人数与班数
详见附件:
UploadFiles/2008-8/829542910.doc